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 https://www.nmhms.org.cn/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通知公告>文章详情页

文章详情

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招收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公告

通知公告 2017-07-14 08:00:00 来源: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 24417 打印

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

招收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公告

 

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海洋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国海洋灾害风险区划评估、海洋灾情调查、海洋应急指挥平台管理,开展海洋防灾减灾领域科学研究、装备研发和宣传教育等。为加强海洋减灾领域人才培养,同时建设中心专业技术队伍,中心设立长期实习岗位,定期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工作实习。现将本次招收实习学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   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   专业符合实习岗位要求。

二、岗位信息

详见附件1《联合培养研究生实习岗位汇总表》。

三、实习说明

(一)   实习性质为工作实习,实习学生将全职在岗实习,实习期限为20179月至20187月;

(二)   实习岗位原则上针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在征得导师、院系和研究生院同意并有针对性培养保障措施的情况下,亦可报名;

(三)   中心将根据实习学生的专业方向,安排实习学生深入参与海洋减灾的具体业务工作;

(四)   中心为每名实习学生指定工作导师,实习学生将在工作导师和中国海洋大学导师的联合指导下,根据工作实习成果形成本人硕士毕业论文。

(五)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与中心、实习学生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三方协议书》后,学生方可开展实习。

四、相关待遇

(一)   实习学生可在中心免费住宿,享受中心正式员工的就餐待遇,并按照中心相关规定按月领取实习津贴;

(二)   中心每年为实习学生提供一次往返青岛与北京之间的交通费,费用标准不超过高铁或动车二等座价格;

(三)   实习学生参与业务工作出差,享受中心正式员工差旅待遇;

(四)     中心为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需填写《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实习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文件名注明“姓名-专业-拟报岗位”,发送至邮箱jzzxzp@126.com,并需在邮件中一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已取得的学历与学位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报名截止时间:2017830日。

(二)面试

时间、地点和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三)其他

其他具体事宜,另行发布公告。

 

联系人:郁老师

电话:010-62492505

 

附件:1.联合培养研究生实习岗位汇总表

     2.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实习岗位报名表

 

 

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

201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