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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国家海洋减灾先导区建设正式启动

减灾工作 2017-08-01 08:00:00 来源: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 13501 打印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7月28日视察河北唐山时就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号)要求,2017年7月28日,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滨州市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局烟台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三方共同签署了《关于设立滨州国家海洋减灾先导区协议书》,正式启动滨州国家海洋减灾先导区建设工作。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主任王斌、副主任张义钧、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崔凤友、滨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贾善银等出席仪式。
    滨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贾善银主持仪式并简要介绍了滨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滨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人介绍了滨州市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开展情况。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滨州市海洋防灾减灾先导区建设目标任务,以及今年即将启动的市县级海洋防灾减灾综合管理系统和典型海洋设施渔业风险防范两个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最后,由滨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贾善银、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副主任张义钧与国家海洋局烟台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纪灵代表三方签订合作协议。
    29日,减灾中心在滨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召开了专题座谈会,邀请了参与先导区建设的省、市、县三级海洋部门及减灾业务机构代表,滨州部分沿海乡镇分管镇长、养殖户代表参加,就先导区建设需求听取意见建议。
    据悉,先导区的启动是继国家海洋减灾工作滨州联系点设立后,国家和地方合作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先导区建设将按照国家引导、地方主导、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的思路,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先行先试,探索市县级海洋减灾工作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和新举措,有效提升滨州市的海洋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并将在国家层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有助于实现中央深改组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三个转变”,提升沿海市县海洋减灾综合能力,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经济发展。

                                         签字仪式现场

                                  减灾中心主任王斌在座谈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