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考试公告
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考试公告
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是国家海洋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办海洋灾害风险区划研究和风险评估的具体工作,承担海洋灾情调查评估的技术工作和海洋应急指挥平台管理、运行,开展海洋防灾减灾领域科学研究、装备研发等。为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单位人员结构,做好2016年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海洋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海洋事业的理想信念;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2016年应届毕业生所需学历、学位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不能按期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5日-3月17日。
3月17日24:00之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2.报名方式:填写《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jzzxzp@126.com,文件名注明“姓名-学历-专业-院校”。
报名时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应届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已取得的学历与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应届生提交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北京市户口的考生还需提供户籍证明(户口本或户籍卡)。
(二)资格审查
中心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简历及具备的条件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初步筛选。
3月22日在中心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三)笔试
1.参加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1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报考专业技术岗位2的博士研究生不安排笔试。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
9:00-10:00 海洋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
10:30-12:00 职业能力测试(占笔试成绩的60%)。
3.笔试内容:具体要求见附件3《国家海洋局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大纲》。
4.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
1.考试其他具体要求及资格审查结果、面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以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2.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国家海洋局2016年海洋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一个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选择其他单位报名,不得重复在多个单位报名。凡重复报名者,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4.咨询电话:010-62492505
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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