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通过验收
2016年6月21日,国家海洋局在浙江温州组织召开了温州市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以下简称“温州示范区”)建设工作验收会,会议成立了验收专家组,实地检查了示范区建设情况,听取了温州市示范区建设单位的工作汇报,并进行了质询和讨论。专家组认为,温州示范区建设总体上完成了国家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了总体目标的要求,达到了良好水平,一致同意通过温州示范区建设工作验收。温州示范区成为首个通过验收的国家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
为深化海洋减灾业务体系建设,推进海洋防灾减灾业务成果的集成与应用,提升区域提升海洋综合减灾能力,2014年4月,国家海洋局正式下发《关于开展“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山东省寿光市、浙江省温州市、福建省连江县、广东省大亚湾区开展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国家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按照国家指导、地方为主的建设思路,具体工作由地方海洋部门承担,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和国家海洋局海区分局提供技术支撑和业务指导。
温州示范区按照国家海洋局批复的建设工作方案,重点针对温州沿海海洋灾害频发的实际情况构建海洋减灾业务体系,推动建立了政府主导、海洋部门牵头的海洋灾害防御体制机制,强化了海洋灾害风险防控,推进了社区避灾场所建设,完善了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创新了海洋减灾服务和宣传教育产品,拓展了发布渠道和手段,有效打通了海洋减灾“最后一公里”,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
温州市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验收会现场
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领导与验收专家实地检查示范区建设情况
为深化海洋减灾业务体系建设,推进海洋防灾减灾业务成果的集成与应用,提升区域提升海洋综合减灾能力,2014年4月,国家海洋局正式下发《关于开展“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山东省寿光市、浙江省温州市、福建省连江县、广东省大亚湾区开展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国家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按照国家指导、地方为主的建设思路,具体工作由地方海洋部门承担,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和国家海洋局海区分局提供技术支撑和业务指导。
温州示范区按照国家海洋局批复的建设工作方案,重点针对温州沿海海洋灾害频发的实际情况构建海洋减灾业务体系,推动建立了政府主导、海洋部门牵头的海洋灾害防御体制机制,强化了海洋灾害风险防控,推进了社区避灾场所建设,完善了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创新了海洋减灾服务和宣传教育产品,拓展了发布渠道和手段,有效打通了海洋减灾“最后一公里”,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
温州市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验收会现场
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领导与验收专家实地检查示范区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