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连江海域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通过验收
2017年3月30日,国家海洋局在福州市组织召开了福建连江海域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以下简称“连江示范区”)建设工作验收会,验收专家组听取了示范区建设单位的工作汇报和系统演示的介绍,并进行了质询和讨论。专家组指出,连江示范区按照国家海洋局批复的建设工作方案,紧紧围绕海水养殖对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的实际需求,在同心湾重点海域建设了监测监视预警发布等软硬件系统,推进了养殖区水环境监测评价、趋势分析以及水环境异常预警,强化了养殖区海洋灾害风险管控,建设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专家组认为,连江示范区总体上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符合国家级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要求,达到了较好水平,一致同意连江示范区建设通过验收。
为推进海洋防灾减灾业务成果的集成与应用,探索形成基层“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模式,2014年4月,国家海洋局正式启动了国家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第一批国家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选取了山东省寿光市、浙江省温州市、福建省连江县、广东省大亚湾区四个沿海地方开展建设。目前,四个示范区都完成了建设工作,2016年下半年浙江温州和广东大亚湾已经完成验收,山东寿光示范区也将于近期进行验收。
为推进海洋防灾减灾业务成果的集成与应用,探索形成基层“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模式,2014年4月,国家海洋局正式启动了国家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第一批国家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选取了山东省寿光市、浙江省温州市、福建省连江县、广东省大亚湾区四个沿海地方开展建设。目前,四个示范区都完成了建设工作,2016年下半年浙江温州和广东大亚湾已经完成验收,山东寿光示范区也将于近期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