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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寿光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通过验收

减灾工作 2017-05-09 08:00:00 来源: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 13188 打印

2017年5月8日,国家海洋局在山东省寿光市组织召开了寿光市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以下简称“寿光示范区”)建设工作验收会,会议成立了验收专家组,实地检查了示范区建设情况,听取了寿光示范区建设单位的平台演示和工作汇报,并进行了质询和讨论。专家组认为,寿光示范区总体上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符合国家级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要求,达到了优秀水平,一致同意寿光示范区建设通过验收。
    寿光示范区按照国家海洋局批复的建设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寿光沿海温带风暴潮频发的实际,强化海洋灾害风险管控,将海洋防灾减灾列入保障当地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加强软硬件建设,完善海洋灾害预警报和信息产品服务,建设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
    为深化海洋减灾业务体系建设,推进海洋防灾减灾业务成果的集成与应用,提升区域海洋综合减灾能力,2014年4月,国家海洋局下发《关于开展“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山东省寿光市、浙江省温州市、福建省连江县、广东省大亚湾区开展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国家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按照国家指导、地方为主的建设思路,具体工作由地方海洋部门承担,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和国家海洋局海区分局提供技术支撑和业务指导。目前,四个示范区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下一步,国家海洋局将全面梳理示范区建设的主要做法,评估示范区建设的成效,总结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深入推进沿海基层海洋防灾减灾工作。
山东省寿光市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验收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