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
4月7日,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党委组织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宪法。会议由中心主任、党委书记王斌主持。中心副主任张义钧、纪委书记许国栋、副主任陶荣幸和全体处级干部参加了学习。
会上,王斌传达了《国家海洋局办公室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的通知》(海办法字〔2017〕2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并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设立“国家宪法日”和部分宪法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结合各自思想和工作实际,中心风险管理部副主任国志兴和信息网络部主任石晓勇分别谈了学习体会。
张义钧在发言时谈到,宪法不仅从根本上明确了政治制度,规范了经济关系,而且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干部依法行政等诸多内容,体现了以人为本、民主理念。我们要加强学习,在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的过程中,在服务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海洋减灾业务工作的过程中,都应当将宪法作为根本依据。
许国栋在发言时谈到,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明确了国家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国家的根本属性。我们要高度重视宪法学习,深刻领会宪法及相关制度的背景、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学以致用,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和局党组工作部署,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海洋减灾工作做出成绩,促进海洋事业发展。
陶荣幸在发言时谈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通过学习可以了解国家的基本性质、基本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要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认识,工作中自觉做到按照宪法等法律规定规范言行。
最后,王斌在总结讲话时指出,作为国家机关的直属单位,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开展工作;作为公民,要了解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为海洋工作者,要深入学习宪法中有关海洋领域的法律知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共同推进法治海洋建设。他强调,按照《通知》要求,中心各支部要组织深入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认真学习,交流研讨,切实提高对宪法权威性的认识,自觉维护宪法的法治权威。
集体学习后,会议还对中心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履职尽责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迎接局巡视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传达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精神。
会上,王斌传达了《国家海洋局办公室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的通知》(海办法字〔2017〕2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并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设立“国家宪法日”和部分宪法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结合各自思想和工作实际,中心风险管理部副主任国志兴和信息网络部主任石晓勇分别谈了学习体会。
张义钧在发言时谈到,宪法不仅从根本上明确了政治制度,规范了经济关系,而且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干部依法行政等诸多内容,体现了以人为本、民主理念。我们要加强学习,在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的过程中,在服务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海洋减灾业务工作的过程中,都应当将宪法作为根本依据。
许国栋在发言时谈到,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明确了国家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国家的根本属性。我们要高度重视宪法学习,深刻领会宪法及相关制度的背景、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学以致用,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和局党组工作部署,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海洋减灾工作做出成绩,促进海洋事业发展。
陶荣幸在发言时谈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通过学习可以了解国家的基本性质、基本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要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认识,工作中自觉做到按照宪法等法律规定规范言行。
最后,王斌在总结讲话时指出,作为国家机关的直属单位,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开展工作;作为公民,要了解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为海洋工作者,要深入学习宪法中有关海洋领域的法律知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共同推进法治海洋建设。他强调,按照《通知》要求,中心各支部要组织深入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认真学习,交流研讨,切实提高对宪法权威性的认识,自觉维护宪法的法治权威。
集体学习后,会议还对中心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履职尽责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迎接局巡视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传达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