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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专业技术人员选调公告

通知公告 2021-11-19 09:04:11 来源: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 24916 打印

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是自然资源部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从事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及公益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为充实人才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中心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专业技术人员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与人数

选调岗位为海洋监测技术实验室专业技术岗,选调人数为1名。具体岗位职责主要包括从事海洋微塑料、低氧、酸化等全球性海洋生态问题监测的研究和技术支撑,开展相关评价产品制作和成果集成工作。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自然资源部直属在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具有北京市常驻人口户籍;

(四)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毕业于海洋生物学070703、海洋化学070702、生态学071012、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等相关专业;

(五)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海洋环境与海洋生态相关工作的实践经验。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在京部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11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填写《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选调报名表》(见附件),填表时请勿漏项,表格发送至邮箱rsc@nmhms.org.cn。

报名时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户籍证明(户口本或户籍卡)。

(二)资格审查

中心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

12月上旬在中心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分为两部分,首先由应聘人员进行PPT自我陈述,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专业能力介绍和工作经历等,再由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相关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结合具体岗位要求,对面试人员进行提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1.根据面试结果,由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满分10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实行等额考察,将面试成绩排名第一的报考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机会,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确定新的考察人选。

2.确定考察对象后,在中心网站公布考察对象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3.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对于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由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组成考察组,围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科研业务水平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在部门户网站、中心门户网站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拟选调人员的基本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中心与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的其他事宜,另行发布公告。

咨询电话:010-62492505

 

附件: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