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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沙”、“海棠”海洋灾害未给我国沿海地区带来严重损失

灾情专题 2017-07-31 08:00:00 来源: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 7181 打印

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和第10号台风“海棠”于7月30日和31日先后在福建福清沿海一带登陆。受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委派,30-31日,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副主任陶荣幸带领工作组继续在福建调查了解风暴潮、海浪灾害影响情况。截至31日12时,“纳沙”、“海棠”两次海洋灾害共造成福建省直接经济损失883.2万元,主要在宁德、福州、平潭、莆田一带,主要损失类型为近岸渔排与池塘养殖,浙江省未发生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失踪)情况。

                      图1 30日下午,陶荣幸副主任在莆田市了解灾害损失与影响情况

               图2 30日夜间,钟声副厅长陪同陶荣幸副主任查看值班信息和灾情报送情况